因工作需要,我院现采购桐城市中医医院新能源车、电瓶车充电桩服务,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报价,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TZYCG-2024015
2.项目名称:桐城市中医医院新能源车、电瓶车充电桩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主要标的物:桐城市中医医院新能源车、电瓶车充电桩服务
5.采购需求、分包情况:经初步测算同安路宿舍安装10个电瓶车充电口和2个新能源车充电口,红星路宿舍楼安装6个充电口,以满足居民的基本充电需求,1个包。详见本项目附件1:1包《采购需求与技术要求》
6.管理费收取方式及最低限价:单独立户,按电费实际使用量进行收费,最低限价每千瓦时收取0.05元,管理费按季度收取,以中标单位电费缴纳发票为收费依据。
二、相关要求
1.报价单位资质
要求证照合法有效,生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内容。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2.报价须知
(1)报价单位应认真审阅本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附件要求,若报价单位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自己理解产生的误差,或报价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报价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
(2)本项目若涉及分包并要求按包报价的,报价单位可任选一个包或多个包报价,一份报价文件限投一个包,包内单价、总价不得有漏项,单价与总价计算不一致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包含货物、运费、税费、技术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4)只允许报价单位提供一个报价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多方案报价或高于最高限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5)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视为废标,投标报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相比降幅过小或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报价。
(6)报价单位须对产品技术要求逐一作出实质性响应,报价时提交技术要求响应表及有关证明文件。
(7)报价单位应根据自身的供货能力及产品授权范围,保证产品有合法的进货渠道、能够正常组织货源,一旦报价,即表示报价单位有能力按照医院要求提供产品,并保证实际提供的产品与报价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位、生产企业完全相同。
(8)报价时提交《诚信投标承诺书》
(9)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报价文件装订
提供报价文件一式二份,所有页面加盖报价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用文件袋封装,注明项目编号、名称、包别,报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评标方法
1.评标方法的确定:采用符合性审查管理费高者中标,若出现多家报价单位并列报价最高,评标委员会可选择现场抽签方式或要求报价单位二次报价,以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2.不承诺最低报价单位中标。
四、成交结果发布
发布平台:桐城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tczhongyi.com/)
公示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第一预中标单位为成交单位,颁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现场领取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经公示无异议的第二预中标单位(若设第二预中标单位的)为备选成交单位,作为递补备选供货单位。
五、采购及配送服务要求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应与我院项目管理部门对接后续采购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转让中标产品,对无法按中标价格供货的中标单位,取消2年内在我院报价资格。如遇相关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
1.安装期:15日历天。
2.货物要求:须提供全新(成交前一年内生产)、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最新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
3.采购期3年。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元。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支付至指定账户(见附件1),投标时需单独提供支付凭证,否则为无效标。
2、投标保证金在评标过程中不计利息,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投标保证金原路退还,经双方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如投标人中标后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七、报价地址及截止时间
1.报价地址:桐城市中医医院(桐城市同安路270号)综合采购办公室
2.截止时间:2024年 5 月 20 日 15时
八、联系方式
1.采购部门:综合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齐先生 电话:0556-5638987
2.项目科室:总务科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556-5621026
3.监督部门:行风监察室 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0556-357005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